鄒幸彤申請短褲遭拒,引發對女性懲教政策之挑戰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2021年以來在大欖女懲教所服刑,近日因申請在炎炎夏季中穿著短褲被懲教署拒絕,隨即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她的申請宣稱懲教署的政策違憲,並涉及性別歧視,剝奪了每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

根據香港懲教署的規定,所有女性還押者在夏季日間必須穿著長褲,然而男性則可在季節轉換時選擇穿短褲。這一政策令鄒幸彤感到不公,她在提出申請後曾向福利主任詢問能否改穿短褲,但該福利主任明言無法批准。鄒隨後於8月1日再次提出申請,福利主任承諾會將此事上報,但兩周後的回覆卻指出女性還押者需穿長褲的理由是基於年齡及皮膚敏感等問題。

鄒幸彤對此表示不滿,她質疑為何不允許有特殊需求的女性還押者個別申請穿短褲,而是採取一刀切的政策。至今,她未能獲得懲教署更具說明性的回應。

案件並非首次引發爭議。早在2021年,曾因非法持有槍械和彈藥而被判刑的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也曾申請對長褲規定進行司法覆核,指該項政策違憲及涉及性別歧視,並要求推翻相關規定。然而,她於2022年選擇撤回該司法覆核。

鄒幸彤的案件,標示出懲教制度中可能存在的性別不平等問題,並引發公眾對女性人權的關注。現在,她的入稟案件已被編號為HCAL1528/2024,將在法庭上展開法律爭論,對於懲教署的政策能否持續維持,將成為焦點話題。法官的裁決不僅可能影響鄒幸彤個人,更有潛在影響整體香港女性在監獄內的待遇及權益。

鄒幸彤申請短褲遭拒,引發對女性懲教政策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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