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公司董事涉詐騙及賄賂案 首次提堂引關注

70歲的印刷公司董事聶錦銘,面臨重大的法律指控,涉及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與一名服飾公司董事總經理串謀,誇大32張訂單的金額,並以差額行賄,涉及的訂單款項總額高達108萬元。根據廉政公署的調查,聶錦銘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根據控方的指控,聶錦銘與其同謀于義仁(即“Jimmy”)於2021年9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間,在香港不誠實地聲稱其公司宏興印務有限公司及新宏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的紙箱總金額為1,080,600元,藉此誘使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簡稱TBL)向其支付該金額。這一不當行為涉及的金額龐大,且給企業帶來了重大的財務損失。

此外,聶錦銘還被控於多個日期向于義仁提供利益,包括2022年1月28日、10月21日和10月28日,以及2023年3月14日,涉及的金額分別為港幣98,569元、240,000元、130,000元及154,752元。這些款項被指控是作為賄賂,旨在誘使于義仁進行其職務上的業務行為,具體來說,就是向宏興印務有限公司發出TBL的訂單。

今天的聽證會由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主持,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1月7日再訊,期間控方需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聶錦銘在等待進一步的法律程序中,獲准以20萬元保釋。

聶錦銘同時是宏興印務有限公司及新宏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面對如此嚴重的指控,未來將在法律上承受重大的壓力。案件編號為ESCC2445/2024,社會各界均在關注此案的發展及最終結果。法庭記者房伊媚對此案件進行了全面的報導,展現了案件的曲折與複雜性。

印刷公司董事涉詐騙及賄賂案 首次提堂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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