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友與同事有染 31歲男子因襲擊他人被判社工令

在一起引人關注的襲擊案件中,31歲的伍德健因為對女友的懷疑而出手拳打腳踢她的男同事,造成對方身體多處受傷。該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最終被判處1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根據庭上披露的事實,伍德健報稱是一名教官,對女友與其同事許鉻唁之間的關係感到忐忑不安。事件發生在2024年2月29日的上午10:15,地點位於黃大仙中心南館的金記冰室。當天,許鉻唁無意間聽到伍德健與其女友的對話,從中得知伍德健對他們之間的友誼感到不安,因而對此有所反應。

隨後,約25分鐘後,伍德健現身與許鉻唁對峙,雙方不久便展開了激烈的爭執。報告指出,伍德健在爭執中對許鉻唁施以暴力,將其踢至角落,並對其頭部施以多次猛擊,事件結束後他迅速離開現場。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並將受害者許鉻唁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治療。醫生發現,其身體多處受傷,具體傷情包括頭皮受傷、左手無名指觸痛及骨折,額頭和鼻部出現瘀傷,嘴唇則受到擦傷,受傷程度相當嚴重。

驚慌失措的伍德健於2024年3月2日晚自首,並在警察的詢問下承認自己在一時衝動之下犯下了襲擊罪。辯方指出伍德健對事件感到十分後悔,並強調其過去的良好背景和穩定的工作,請求法庭能夠考慮對他從輕發落。

裁判官高偉雄在審理案件後,考量到伍德健的工作背景和家庭支持,最終決定對其處以1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以期讓他能夠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未來不再重蹈覆轍。案件號碼為KCCC1355/2024,法庭記者為黃巧兒。此次事件也再次引發了社會對於暴力行為和人際關係中信任問題的討論。

懷疑女友與同事有染 31歲男子因襲擊他人被判社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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