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超速驚現,無業男司機涉多宗罪被控

近期,一名46歲無業男司機黃志豐在永久停牌期間被控超速駕駛等五項罪名,案件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的起因發生在2024年9月5日,警方在屯門公路靠近汀九橋時,發現一輛法拉利跑車以每小時139公里的速度行駛,嚴重超過該地區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限制。

經調查,黃志豐擁有多次危駕前科,而且在2007年曾因無牌駕駛撞死一名電單車女乘客而備受爭議。儘管如此,黃在被警方查獲時,並未持有該車輛所需的駕駛執照,亦沒有為該車投保第三者保險,更在口腔液檢測中被驗出有可卡因的成分。然而,面對警方的要求,他卻拒絕提供血液樣本進行進一步的毒品檢測。

黄志豐面對的五項控罪分別包括: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超速駕駛、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在沒有第三者保險的情況下使用汽車,及在口腔液中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卻未按要求提供血液樣本。這些指控顯示出他對交通法規的藐視,以及潛在的公共安全威脅。

今日的聆訊中,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10月18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由於這名司機的背景和情況複雜,法院最終決定暫時不讓他保釋,繼續還押候訊。法庭外的民眾對此事件表示震驚,紛紛呼籲加強對此類危險駕駛行為的打擊,以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案件編號:STCC 3615/2024。

法拉利超速驚現,無業男司機涉多宗罪被控
法拉利超速驚現,無業男司機涉多宗罪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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