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認非禮 17歲學生因衝動行為面臨法律後果

在觀塘裁判法院的聽證會上,一名年僅17歲的中五學生羅梓倫,今天早上承認了一項非禮罪,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這名學生在2024年2月2日於將軍澳海悅豪園的電梯內,因衝動行為觸碰了一名年僅14歲的女童臀部,隨即招致法律的制裁。

案件的經過中,被告與受害者並不相識,卻因同住於同一屋苑而相遇。在當日下午四時許,兩人乘搭同一部電梯回家。當女童X在35樓準備離開電梯時,羅梓倫用右手觸碰了她的左臀部,這一行為僅僅持續了一秒。隨著電梯門打開,女童感到驚恐,立刻跑出電梯並告訴了母親,母親隨後報警。

經過警方的調查及閉路電視的調查,羅梓倫最終被拘捕。在警察的詢問中,他承認了觸碰女童的行為,並表示是出於好奇心及一時衝動所致。這起案件在社會上引發了一定的討論,許多人對於青少年在性侵害案件中的處置表示關注。

在今日的庭審中,辯方律師溫運笙提出被告有著不良背景的證據,且強調他是初犯,平日表現良好,並已感到深深的悔意。律師指出,被告羅梓倫自小便面對讀寫障礙及過度活躍症的挑戰,然而在校表現上仍優良,班主任對他的評價也多持正面態度,形容他為有禮及樂於助人的學生。

辯方請求法官對其從輕發落,甚至建議可以考慮以罰款方式處理,免去他未來生活中的重大影響。然而,裁判官溫紹明拒絕了這個請求,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會誤導公眾,讓人誤以為類似的非禮犯罪也能以罰款了結,從而減低了此類行為的嚴重性。

此外,羅梓倫的父母在庭上表達了他們的支持與愧疚。父親為工程師,母親為教師,二人都對抗辯的過失感到自責,認為在教育上可能存在不足之處。這對父母在案發後立即開始監督兒子的行為,並為他申請參加由警方轉介的工作坊,以提高社交技巧。

此案現已押後至10月8日進行判刑,法庭也將在此之前接收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候懲。根據案件編號KTCC1384/2024,這一事件提醒社會關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及教育的重要性。

被告承認非禮 17歲學生因衝動行為面臨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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