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鑫涉嫌詐騙學校款項,四項罪名提堂

在一宗引發社會關注的詐騙事件中,前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校長陳奕鑫被控於2023年4月至6月期間,連續對該校進行欺騙,合共詐騙超過15萬元港幣。陳奕鑫因涉嫌不當獲得學校資金,於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被提堂,面對四項欺詐罪的控訴。

根據檢方指控,47歲的陳奕鑫在期間內多次向校方職員謊稱未曾收到2023年3月和4月的薪金,錯誤地主張這兩個月的薪水各是76,327.75港元。儘管仁濟醫院已於2023年3月30日和4月27日將這筆薪金撥入他的帳戶,陳奕鑫卻依舊進行欺騙,導致校方重複支付薪金。

此外,他還涉嫌虛構獲得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及校監趙曾學韞的批准,要求從學校的銀行戶口提取資金,這些款項本應用於為學校職員和學生籌辦活動的開支。他意圖從中獲利,因此詐騙了學校高達十二萬元的資金。

隨著案件的發展,陳奕鑫在法庭上暫時無需答辯,案件將押後至11月26日再作處理,期間供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法庭已紀錄陳奕鑫的保釋金額為5萬元,期間需遵守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須居於報稱住址的條件,同時他也需要繳交所有旅行證件。

這宗案件引起社會廣泛的議論,許多人對於教育界職員當面的信任問題表示擔憂。未來的法庭程序將進一步揭露這宗案件的具體情況及背後的真相,令人拭目以待。

陳奕鑫涉嫌詐騙學校款項,四項罪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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