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男子延宕遣返 雙方抗辯展開法律博弈

近日,上訴庭就一起南韓男子的拘留案件作出裁定,稱其300多天的拘留並非無理或非法,認可入境處的上訴。該男子年42歲,自2018年起至港後遭控在南韓詐騙逾10億韓元(約港幣600萬元),因而背負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入境處表示,該男子兩度逾期居留被判囚,服刑完畢後,他已被行政羈留超過300天,正等待遣返。

具體的案件背景顯示,涉案男子在2018年中來港,因逾期居留被法庭裁定違反逗留條件,早前曾被判監禁12天並被要求在8日內離境。然而,他卻未遵守法院命令,且在一年多後被捕,隨後被裁定涉串謀盜竊及違反逗留條件而再被判刑23個月零3星期。刑滿後,他並未即時被遣返,反而在港被行政羈留。

在他被羈留期間,南韓法院及國際刑警均針對其發出了拘捕令及紅色通緝令。然而,該男子在精神上明言拒絕回國,並多次向入境處提出免遣返的申請,但均遭拒絕。雖然他曾向酷刑聲請委員會及免遣返聲請辦事處提出上訴,但均未能成功。

其後,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並獲批,判令其即時釋放,然而入境處及保安局隨後提出上訴,並成功撤銷該保護令。目前他已自願返回南韓,而上訴庭在最近頒下的判詞中指出,上訴庭同意入境處的論點,認為該男子的302天拘留仍然合理,法官在評估拘留期限時出現的錯誤是部分上訴理由成功的原因之一。

上訴庭強調,在面對可能的延誤和等待時間的情況下,申請人仍然有權申請人身保護令,保障其合法權益。整個案件的發展充分顯示出法律程序中各方爭辯的激烈以及對於個人自由與法律規範的深刻探討,反映出當前社會對待類似案件的重視和複雜性。在法律的天平上,各方當事人都在為自身的權益展開了一場持續的博弈。

南韓男子延宕遣返 雙方抗辯展開法律博弈

最新文章

相關資訊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