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被控參與元朗暴動,控方指控斥責「火上加油」

2019年7月21日,香港元朗發生了一起引起廣泛關注的暴動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其6名同伴被控參與該事件,控方於今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指控他們在事發當日加劇了現場的緊張局勢,尤其是林卓廷的行為更是招致了強烈的譴責。

控方指出,林卓廷所聲稱的入元朗保護年青人實則是一種「濫用職權」,因為他的選區並不包括元朗。他的行為被形容為在暴力事件中「火上加油」,而非進行有效的調解。在這起暴動的早期,林已經在社交媒體上稱白衣人為「黑社會」,更透過助手進行直播以吸引更多人聚集於元朗,使事件局勢更加嚴重。高級檢控官程慧明此番言論中明確表示,林的行為不僅不符合公職人員的標準,也有意向市民發出挑釁的號召,實際上是在促使暴力事件升級。

被控的其他六名人士,分別為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和楊朗,他們皆否認參與暴動。控方強調,根據現場的錄像資料,這七人均在現場活躍,支持或參與了當時的暴動行為。

林卓廷在法庭上辯稱,他只是希望了解事態發展並監察警方。然而,控方指出他同時卻與白衣人正面對峙,並未呼籲現場人群散去,反而利用擴音器發出挑釁性的言語,更加深了兩方的對立。林不僅沒有對白衣人的行為進行調解,還積極參與其中,顯示出他是事件的一部分,而非所謂的調停者。

控方進一步指出,林卓廷在社交媒體上的行為無疑是引導更多人到元朗加入混亂局面,而非保護年輕人的善意舉動。案發當日,林卓廷與支持者們共同呼喊口號,並指揮閘內的人群朝向白衣人,這無疑是激化了當時的衝突。控方強調,如果當時有警方在場,雙方皆可能被逮捕,而現場人員實際上是不希望警方出現的。

在對於其他被告的指控中,控方詳細描述了庾家豪的挑釁行為,以及陳永晞、葉鑫昇和其他被告的參與情形,強調他們的行為都是激烈且具攻擊性的,這些行為顯然都是試圖挑釁和激化衝突而非和平解決的措施。

此次案件的審理,不僅揭示了暴動事件的複雜性,也反映出社會對於公共安全和個人責任的深層次探討。法庭最終將於稍後日子作出判決,社會的目光再次聚焦於這起引發社會動盪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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